日期:2018-01-22 09:39:59 作者:合肥公司注册
合肥注册公司,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哪里?
1、投资主体不同:公司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转投资不同:对于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时,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在转投资方面则完全没有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人完全可以通过受让股份或购买股票的方式成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3、民事责任承担主体不同: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有二,一为公司,二为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的民事责任承担主体则显得较为单一,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2条、18条的规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不同,也是本质的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对债权人则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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